不死的承諾
詞、曲、演唱:蘇兒真

你夢中的眼神 溫柔如月光
照耀 我心中最灰暗的那一個角落

秋天還是來了 吹落滿地的寂寞
只能撿拾回憶的碎片 慢慢地拼湊

不死的承諾 守著你和我
天長地久 真心地為你守候

一輩子承諾 我是你永遠的港口
等你停泊


ps

小陳退伍回來後兩年就和朋友一起創業,開的是當時正紅的網路公司,他是公司負責人,雖然公司規模不大,但設立後的前兩年客戶很多,業務量很大,為公司帶來大量獲利,沒想到第三年開始,網際網路事業快速的泡沫化,小陳為了維持公司的經營,把前兩年從公司分得的股利、分紅,全又投資下去,不但如此還以個人名義擔任公司向銀行借貸的連帶保證人……沒想到公司的營運還是沒有好轉….


小陳在事務所面談時,說著他創業的過程,聽他一面說著,我發覺他竟不自覺地緊張了起來,看他頻頻把眼鏡拿下來,從西裝口袋裡拿出手帕擦拭額頭的汗水,焦頭爛額的模樣,完全表露出年輕老闆欠缺處理公司危機能力的窘境。


我以為他是要委託律師聲請公司重整或是破產,不過我猜錯了,他找律師的目的並非如此。


「我們家在市區有一棟二十幾年的老房子,房屋座落的地點在十幾年前被劃入都市計畫的商業區,從此房價大漲,那棟房子現值兩三千萬。」


不知道什麼原因,小陳用很心虛的表情形容著那棟房子的價值。


「我想賣了它,掖入金援為公司增資,幫公司轉型後再經營下去。」


我心裡想:「這小子要賣房子找律師幹嘛?!他需要的是房屋仲介公司吧,他肯定是按錯門鈴了!」


我不假思索地就把心裡的想法告訴他:「事務所沒有房仲的業務,你需要的是不動產買賣經紀人。」


原來我又錯了!


他接著說:「不過,房子現今是登記在我爸爸的名下,但是我爸已經失蹤二十幾年了!」


他說到這裡,我才恍然大悟,原來他是要委任我向法院聲請他父親的死亡宣告。


「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 。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這是民法的規定。


小陳的父親,二十幾年前就失蹤了,不管是基於什麼原因失蹤,早已符合法律所允許聲請法院為死亡宣告的要件;而死亡宣告的立法意旨,是為了不讓生死不明的人財產及親屬上之關係瀕於不確定之情形,所以允許利害關係人或代表公益的檢察官為失蹤者提起死亡宣告的聲請。


再說的白話一些,如果法律對失蹤的人沒有特別的規定來推定他已經死亡,那失蹤者的婚姻狀態,財產狀態都不能被改變,也就是配偶不得再婚(因為失蹤者未被推定死亡,婚姻關係當然還是被當成存續的),而失蹤者的財產也不能被依法繼承。


所以死亡宣告是一個擬制失蹤者死亡的規定,失蹤者一但被宣告死亡,舊的法律狀態就能被改變,新的法律狀態也才能發生;小陳想要賣登記在他父親名下的房子,必須先為他父親聲請死亡宣告,法院為死亡宣告裁定後,父親生前的財產就變成遺產,小陳再以法定繼承人的地位辦理遺產的繼承登記,之後才能以房子所有權人的地位出賣房屋。


一意會到小陳來事務所的目的,我心裡馬上出現了幾個問號?


「他父親是甚麼原因失蹤?災難?走失?或根本沒有人知道原因?」「為甚小陳的家人拖了二十幾年不去為小陳的爸爸聲請死亡宣告」「小陳的媽媽還在吧?媽媽怎麼沒一起來?」


小陳聽了我的提問後,坦白的說:「我媽媽一直不肯面對我爸爸已經不會回來的事實,到現在戶口名簿上的戶長還是我爸爸……,我和我媽媽談了很多次要她答應去為爸爸聲請死亡宣告,可是她一直不肯,我實在不懂他為何如此固執!」


「你爸怎失蹤的?」


「我爸是近洋漁船船長,失蹤那年我才三歲,我聽我媽說出海後三天,漁船在巴士海峽遇到強烈颱風,從此音訊全無,船上七個人全都沒回來」


一聽完了事情的梗概,我心中同時理好意見。


我告訴小陳:「你是你父親的法定繼承人,當然是法律所規定的『利害關係人』,你能聲請你父親的死亡宣告是沒有疑問的。但是你媽媽同為法定繼承人當然也是利害關係人之一,既然你說他不肯辦這件事,我覺得你應該先說服她以後,再來委託我處理。」


小陳聽了我的話,默默地點頭,離開了事務所。我想,小陳一定心裡一定很悶,覺得自己運氣很差,遇到一個愛說大道理的律師!我心裡同時也覺得,或許小陳的媽媽不肯依他意見的真正的原因是不想讓家產被敗光……,不過,再想了一下,發覺應該也不是這樣;因為小陳向媽媽提出要賣房子是最近的事,然而媽媽對於小陳爸爸的死亡宣告的聲請已經延誤了二十幾年,媽媽應該有別的原因吧…..


之後,我幾乎快忘記曾與小陳洽談過這個案子,一天下午我在事務所寫狀子,助理告訴我有人來事務所要諮詢法律問題,我請助理引她進來辦公室,進來的是一個穿著工廠制服的婦人。


她看起來身型瘦弱,不施脂粉的臉上眼尾間細細的刻紋,流露出坎坷的人生旅程中留下的風霜,她很有禮貌地向我點點頭,我發現她的眼神能散發出一股堅毅的氣質,坐定後,他用無比堅定的語氣告訴我他是小陳的媽媽。


「我兒子把你的名片拿給我,提到他來委託你要辦理我先生死亡宣告的事,他告訴我你不願意辦我先生的死亡宣告是因為我不同意,我是來謝謝你的,我很感激你…..」


她這麼說,倒讓我覺得有些不好意思,靦腆的回應她:「應該的啦,妳是媽媽,他本來來就應該徵詢妳的意見,何況,我也不想為了一個案子讓委託人家庭失和!」


婦人嘆了一口氣接著說:「不過我這小孩還算懂事,你點了他以後,他後來知道不能說服我,也沒有去找別的律師辦這個案子。」


「我不是不贊助他創業,是因為還想保有我先生還活著的希望,我要再多等幾年!這些日子以來,雖然我早已經最了最壞的打算,但是我還想抱著最大的希望,如果我現在就去宣告我先生死亡,那我的希望就破滅了,到目前為止,家裡的戶長還是我先生,戶口名簿裡還有他的名字,這個希望也是我這二十幾年來辛苦付出的最大支撐。」


婦人說到一半已經潸然淚下,又哽咽著:「或許他現在還活在某一個荒島,或許是被外國政府給囚禁了…….我要等他回來….」


我聽了她的話,看到她流淚,心中頓時變得沈重,但是卻不知道如何安慰她,不過還是想給她最正確的法律意見,我告訴她:「妳先生被宣告死亡後,如果他回來了,那法律同時規定死亡宣告是可以撤銷的,也就是他可以回復他法律上的身份,只是對於死亡宣告後的財產處分,如果相對人是善意的,就不能將財產要回。」


她點點頭:「即便是失蹤也好,我就是不要他被認定已經『死亡』,他讀職校漁業科時我們就認識,退伍後他開始跑船,幾年後當上船長,我們用當時的積蓄買了現在這棟房子,但是每次他出海我就要擔心一次,這種擔心的日子過怕了,我開始要求他別再跑船了,一開始他只會敷衍我,總是說要趁年輕多賺一點錢,一直到後來兒子出生了,他才認真想過要轉行的問題,最後一次出海前,我們知道船公司給了他一艘老舊、設備又簡陋的船,我就有不祥的預感,出海前我還為此大發脾氣地要求他一定得給我一個答案,那一次,他終於答應我這一次回來要把房子賣掉,回南投鄉下買塊地重果樹,經營農作………」


婦人難過地再也說不下去了,我當然知道結局是她先生從此一去不回。


原來守著一個承諾可以守二十幾年,等一個人可以等二十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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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nthchor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