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當它沒發生過
詞、曲、演唱:蘇兒真

你曾緊緊握著我 說你別無所求
你說有我就夠 一直到最後
是這樣嗎 是這樣嗎

如果你還愛著我 就不會這麼健忘
你會想起我的好 不會需要別人給你的溫暖
你不愛我了

就當它沒發生過 給我自由一切都好說
就當它沒發生過 所有愛恨到此都罷休
我的眼淚再也不想為了你 揮霍


ps
民法對契約解除,或請求損害賠償的方法,都有回復原狀的規定,簡單地說,如果是契約就是雙方互負回復原狀的義務,以買賣為例,出賣人得返還買賣價金,買受人得返還買賣標的物;這樣多好!你還我我還你,一切從頭,一切好說。

回復原狀是契約解除的原則,然而如果男女間的愛情也能當是個契約,那把回復原狀這個原則衡諸男女愛情契約,就是我付出的愛還給我,你付出的愛還給你,付出多少就拿回多少。

可以這樣嗎?如果能!我想法院會馬上暴增許多要求『返還愛情的訴訟』!

愛情無法衡量多寡,無法量化,更無法去計算一方付出多少『愛情』,而另一方該返還多少,宋末文人元好問早就對愛情下了流傳後世的註解:「問世間,情為何物,直教生死相許」,這個足以讓人生死相許的『物』,顯然是很難計算的。

分手的戲碼天天都在上演,偏偏我從事的行業又常碰得到參與演出的機會,雖然律師只是配角,但是有一些人沒有律師卻可能也分不了手,尤其是需要訴訟離婚的時候。

執業這幾年來,處理過許多離婚案件,我發覺女人一旦決定分手通常會比男人果斷、堅定!原因無他,因為大部分離婚案件受到比較多傷害的都是女人,特別是以家暴或婚外情(在法律上我們稱為『通姦』)為離婚理由的案件,這兩個原因通常會讓女人義無反顧的離開對方。

因為發生婚外情的先生不肯協議離婚而委任我訴請離婚的女人,在法庭上向法官陳述:

「我實在無法原諒他那一段背著我那麼久的婚外情,直到我發現他在外面另築愛巢,我開始懷疑起原來出國出差都是假的!兩天一夜的高爾夫球敘也是假的!連應酬晚歸也是假的…….全部都是假的,原來婚外情這幾年他都戴著面具面對我,回想起來,我發覺他已經不是我曾經愛過的那個人了,要我怎麼維持這段婚姻…」

沒想到男人等不及女人說完就馬上反駁:「她自己也要檢討,家事不管好,連個外籍幫傭都管到給跑掉了,沒事就是往娘家跑,要不就是跟他那幾個姊妹聚會,我連心事都不知道要跟誰說,我根本沒從她那得到溫暖….」

我聽男人這麼應訊,盯了一下法庭上的螢幕,確認書記官有沒把他剛說的話記明筆錄?一經確認無訛,心裡想著這個官司要勝訴應該沒問題了。

這個案件是女人沒提出任何要求只求離婚,而男人說什麼都不願意協議離婚,才逼得女人訴請法院訴訟離婚的案件,男人不肯離婚,面對訴訟時應該把防禦的重點放在自己有無婚外情的部分,就是對女人提出的證據提出反駁的方法或證據或彈劾女人證據的憑信性,要不然,他如果真心不想離婚,也應該以哀兵姿態否認婚外情以博取法官的同情或是求女人改變心意,很顯然的,男人不想離婚卻指責起女人在婚姻中的不是,我想法官聽他這麼一說,必定認為男人既然同時也對女人不滿,那這個婚姻應該是沒有維持的必要了!

男人不是笨,他只是發揮了動物的天性,一被攻擊就抵抗的天性,他當下沒馬上想到指責對方將不利於自己的訴訟。

出了法庭,男人才和顏悅色地過來向女人說一些要她念在從前,別太衝動之類的話,剛剛在法庭上聽完男人一連串指責而早已鐵了心的女人只告訴他:「我既然要不回什麼,只希望你就當作我們沒發生過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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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nthchord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